商务部与对外经贸大学深度合作迈出新步伐
近日,商务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今后一个时期将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围绕课题研究与决策咨询、人员培训与交流合作、合作平台与保障机制建开展深度合作,意味着部校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4月8日,商务部办公厅致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就合作事宜作出明确规定。
函称,双方将共同加强商务发展战略研究。商务部依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理论教学资源,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对外开放理论体系的研究。双方重点围绕贸易强国、流通升级、市场一体化、自由贸易区、走出去等新时期商务战略体系构想,整合研究资源,提出战略内涵、实施路径、重大政策和保障措施;学校将承担部分课题,围绕世界经济发展形势、经济外交、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多双边等领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为党中央、国务院提供决策参考;学校发挥学术优势,针对商务部2015年重点开展的16个专项,提供理论、数据支持和实施效果评估。商务部鼓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制定谈判模版、主动设置议题等方面开展研究,推动我国参与和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在人员培训与合作交流合作方面,将继续完善学校承办的商务部培训项目工作机制;学校进一步做好援外培训等工作;商务部委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进行职称评审;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建设博士后流动站,共同参与对外开放的基础与应用研究;鼓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商务部研究院深化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继续支持学校的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开设《中国商贸政策》课程;吸纳优秀教师和研究生开展专题研究工作;支持学校选拔小语种干部和教师到驻外经商机构工作。
在合作平台与保障机制建设方面,一是双方共同建设高水平合作平台,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建设全球价值链研究院、对外开放研究院、APEC电子商务中心等专门机构;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建设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展览馆,进一步发挥学校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作用。二是健全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的中青年专家纳入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和下设的各专家工作组。双方定期举办商务发展研讨会、座谈会,深入研究我国扩大开放等重大问题。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商务部定期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家进行业务情况通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及时向商务部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相关信息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2010年12月28日,《教育部、商务部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协议》正式签署,为学校发展带来了一次重大的战略机遇,同时也掀开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商务部合作的新篇章。5年来,商务部积极创造条件,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和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加大对学校政策支持力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则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围绕行业需求、丰富共建内涵、突出改革创新,增进为国家商务事业服务的能力,为中国商务事业的发展培育了大量人才。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硕果累累,极大的促进了学校的事业发展。今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继续加强对商务形势的宏观思考和前瞻性研究,成为商务理论创新的源泉和政府决策的高参,成为解决商务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智库,并在国际学术界中发出更有说服力的中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