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设与中外合作办学紧贴
海南教育厅日前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海南省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吸引吸收国际优秀教育成果和先进办学管理经验,并加快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做了三个重点要求:
一、对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方向做正确把握
要求海南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紧巾国际旅游岛的建设需求,重点突出旅游、经济、管理、环保、能源、海洋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办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禁止变相收取高额学费,禁止损害学生及家长利益。并强调,合作办学必须坚持教育主权和对合作办学的主导权。
二、对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明确重点和目标
我省办学单位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和证书培训课程体系,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鼓励共建实训基础。
到2015的目标是各本科院校及大部分高职院校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取得突破,合作办学项目得到较大发展、在校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20年,力争一批合作办学项目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并在海南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做较大贡献。
三、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
对经海南教育厅审核或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发给由教育部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单位,须到物价部门核批收费项目。禁止违返规定收费,禁止滥发文凭证书,对违法单位给予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