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部分区县零售药企实行数字药监的零售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精河县作为首批示范县,建立了良好的药品安全体系、保障了全县各族群众和外来人员的用药安全。 精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慧英说“创建自治区药品安全示范县,全面提高了该县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该县的183家医药机构中药品零售企业占到53家、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0家。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实行“数字药监”管理,即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养护、销售、GSP管理等环节实现微机化管理。截至目前,精河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均完成了“数字药监”系统入网工作,通过电信网络实现与监管部门数据对接,做到药品数据每日上传,保证了药品流向清楚、可追溯,药品稽查和处理药品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同时,该县还聘请了12名药品协管员和98名药品信息员,构建县、乡镇场和村队三级药品监管网络,以此保障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