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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聘简章

[日期:2017-04-11 14:2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 阅读:[字体: ]

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教育部在2011年制定了孔子学院规划,近几年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根据全球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现公开招聘2017年外派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聘简章

一 推荐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4月24日

二 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7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 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二)单位审核

1.请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2.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直属高校直接递送。

五 报送时间

请于2017年4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我办师资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我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底前通知申请人。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六 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定于5月中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 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我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 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10-58595711

传真:010-5859590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

100088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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