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与合作研讨会暨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培训会召开。
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处主管介绍,“为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颁发等工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去年开始启动,将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和合作办学认证系统升级成为一个系统。”
此次会议,对于目前不规范的涉外办学项目与未经批准开办设立的中外合作机构和项目等不规范行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据悉,凡是2012年9月以后入学的学生,必须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注册学籍等相关信息。同时,利用中方院校信息采集系统是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